索 引 号: | 111310810005625991/2023-00029 | 主题分类: | 政务信息 | 发布机构: | 东杨庄乡 |
发文日期: | 2022-12-20 | 文 号: | 有 效 期: | 有 效 | |
名 称: | 东杨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塑料行业VOCs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|
东杨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塑料行业VOCs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| ||||
发布机构:东杨庄乡 发布日期:2022-12-20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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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杨庄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《东杨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塑料行业VOCs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》的 通知
各村、乡直有关部门: 现将《东杨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塑料行业VOCs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实施。
东杨庄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5日 东杨庄乡人民政府 关于塑料行业VOCs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
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塑料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管控,强化安全生产监管,打击非法排放行为,排查整改安全隐患,持续改善全乡生态环境,扶持守法企业健康发展,特制定本方案。 一、行动时间 2022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。 二、工作对象范围 本辖区内全部塑料行业企业。 三、任务目标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、存在安全生产隐患、不符合环保标准,以及市场监管、应急、消防、环保等手续不全的塑料行业企业实施专项整治行动,进一步摸清全乡塑料行业企业VOCs污染源及安全隐患现状,对无照经营、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;对相关手续、设备不完善或缺失的企业,根据问题类型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,引导企业限期整改,不能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取缔;对相关手续、设备齐全但超限生产、超标排放、违规操作的企业,采取限期停产整顿措施,整改合格后方可生产。 四、工作内容和分工 1、乡文化站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。充分利用微信、广播、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我乡全面整治塑料行业VOCs及企业安全隐患的重要意义,重点宣传整治前后的情况对比,对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企业和查处情况进行曝光,动员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,发挥公众举报和媒体监督作用,形成全民治污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。(责任人:王武、各村街书记) 2、各包村领导、包村干部和村街负责企业排查工作。乡、村两级人员切实负起责任,积极推进完成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目标任务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。(责任人:各包村领导、包村干部、各村街) 3、乡环保所、应急办负责指导问题企业整改提升。各职能部门要结合企业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,积极引导企业加速整改提升,逐步向正规化、合法化健康企业发展。(责任人:杜洪涛、杜茂松) 4、乡成立由环保所、应急办、综合执法队组成的联合督导组,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督导检查。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,全程督办、跟踪问效,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专项整治工作。对底数不清、整改不力、监管严重失职的,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、网格责任人严肃追责。(责任人:杜洪涛、杜茂松、柴胜茂) 五、工作步骤 1、排查摸底阶段(2022年10月15日-10月20日)。以村街为单位,组织开展大排查行动,摸清企业底数,建立台账,对发现的问题边排查、边整治,实行动态管理。 2、综合整治阶段(2022年10月20日-11月30日)。各村和有关部门针对发现问题,积极进行整改,建立健全整治清单,明确整改措施、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、责任人。 3、巩固提升阶段(2022年12月1日-12月31日)。对排查、整治成效进行“回头看”,补短板、强弱项,巩固深化整治成果,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,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,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。 六、工作要求 1、加强领导,压实责任。乡党委书记、乡长亲自带队,乡、村两级人员压实责任,合力攻坚推进,把握工作进度,切实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到实处。 2、精心组织,严格监管执法。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,严格执法,加强对塑料行业企业的查处惩治力度,对依法关停取缔的,坚决取缔到位;对涉嫌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3、强化核查,严格验收标准。乡督导组对照排查整治台账和整改要求,组织开展检查验收,对取缔不到位、整改不到位、虚假整改的企业坚决不予销号,并全程跟踪,限期落实到位,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。
附:东杨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塑料行业VOCs及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
东杨庄乡人民政府 关于塑料行业VOCs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行动领导小组名单
组 长: 李 洋 乡党委书记 牛东兴 乡长 副组长: 杜洪涛 人大主席 张 军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: 张 策 党委副书记 王 武 党委副书记 周新宇 二级主任科员 牛海潮 二级主任科员 李 健 二级主任科员 王 瑞 二级主任科员 陈 猛 三级主任科员 宋志波 纪委书记 杜茂松 武装部长 陈伟成 副乡长 杜 鹏 副乡长 许 萌 宣传委员 王彦彪 人大副主席 刘 莎 人大副主席 许海珍 司法所所长 柴胜茂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赵明明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街党支部书记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杜洪涛、张军同志兼任,副主任由陈猛、杜茂松兼任,具体负责塑料行业VOCs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综合协调、整体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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